铁路巡检强光手电筒是为满足市场对小型照明灯具的需求,较新研制开发出微型调光电筒,适用于工矿企业及各种野外工作现场作为移动照明和信号指示。
铁路巡检强光手电筒需具备以下特点:
防爆性能:本产品经国家机构防爆认证,*按照标准生产.本安型防爆等级,采用磁性触发,具有优良的防爆,防静电效果,可在各种易燃易爆场所安全工作.
合理配置:高能无记忆的镍氢电池,寿命长,自放电率低,经济环保;物制1W/3WLED灯泡光效高,具有强光/弱光调配功能;能耗小,使用寿命长. 在照明功能的基础上还增加了频闪光功能,可作远距离信号指示用。
工作时间:连续工作时间可达4/8小时,既可满足值班需要,也可作为停电应急照明用;充电时间仅需4.5小时;一次充满电,可在6个月内随时使用.
适用性强:进口高硬度合金外壳能承受强力碰撞和冲击;防水、耐高温、高湿性能好,可在各种恶劣气候条件下正常工作.
智能保护:电筒内配置有过放、过充及短路保护装置,有效地保护电池 、延长电筒使用寿命;智能型充电器设有短路保护和充电显示装置.
铁路巡检强光手电筒的使用管理:
(1)遵守"谁使用、谁保管;谁损坏、谁赔偿"的原则,管理责任到人。
(2)手电筒主要用于中、夜班巡逻保安员使用,各当值队长对电筒进行保管、检查,由保安员领用。
(3)电筒的充电工作由当值的巡逻保安员自行负责,必须保障正常使用,交接班时领班必须检查电筒的电量、使用情况。
(4)部门所配置的手电筒只准用于工作期间;其他部门或人员须使用电筒,必须写出书面的借条,并由当值队长签字确认,方可借出。